巴伟林 (WILLIAM BARBER)巴伟林律师於1996年在香港获得律师资格,并於1997年在英国及威尔斯获得律师资格。他专长於商业诉讼,尤精於争议性规管工作,以及电讯、证券和公司诉讼。
巴伟林律师对国际仲裁、贸易融资和商品诉讼具有广泛经验。他自1994年起定居香港,并操普通话(国语),曾於台湾大学进修普通话。 联络 William Barber: 电话: (852) 2507 9823 传真: (852) 2810 1607 电邮: williambarber@richardsbutler.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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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兆丰 (STEVEN BIRT)毕律师是本行知识产权部主管,1995年在香港取得执业资格,1993年在英格兰和威尔斯取得执业资格, 2000年晋升为本行合伙人。从监管到执行,无论是涉及还是不涉及争议的事务,毕律师在处理各类知识产权问题方面,皆有丰富经验,且参与了多项旨在修改法例的政府谘询和游说活动。他的工作包括承办传媒、娱乐、资讯科技案件所牵涉的知识产权问题。
毕律师是香港商标师公会理事、国际商标协会和亚洲专利代理人协会成员,以及《亚洲律师杂志》知识产权版编辑。 联络 Steven Birt: 电话: (852) 2507 9890 传真: (852) 2810 1648 电邮: stevenbirt@richardsbutler.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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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伟士 (KEVIN BOWERS)鲍伟士于1992年获英格兰和威尔士律师资格,并于1997年获香港执业律师资格。他于2006年初出任香港齐伯礼律师行的合伙人。鲍伟士在专业弥偿及其他保险事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同时在复杂的商业诉讼及诽谤讼案方面亦具有相当经验。 联络 Kevin Bowers: 电话: (852) 2507 9803 传真: (852) 2810 1607 电邮: kevinbowers@richardsbutler.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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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朗安 (ANDREW BROWN)白律师自1996年11月1日始为齐伯礼合伙人,1988年在英格兰和威尔斯取得执业资格,1990年在香港取得执业资格,精通银行和金融事务,工作包括为金融机构和企业处理有担保和无担保贷款(包括银团与双边贷款)、船舶、飞机、电讯及其它资产融资、债务重组以及资本市场交易。 联络 Andrew Brown: 电话: (852) 2507 9778 传真: (852) 2810 8713 电邮: andrewbrown@richardsbutler.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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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宝珍 (JANET CHEUNG)张律师自2001年始为齐伯礼合伙人, 1995年在香港取得执业资格,她的工作包括处理合并与收购、兼并及私人公司投资。张律师亦为保荐人、全球协调人、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在中国上市的 B股公司提供服务,并就符合香港相关监管要求,向上市公司(包括H股、红筹公司)提供谘询服务。张律师能讲流利国语、粤语、英语。 联络 Janet Cheung: 电话: (852) 2507 9744 传真: (852) 2810 0664 电邮: janetcheung@richardsbutler.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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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永基 (RICKY CHOY)蔡永基律师在2007年5月1日起成为齐伯礼律师行合伙人。蔡律师分别于2003年和1998年在香港和澳大利亚新南威尔斯取得律师资格。他具备企业融资和接办一般商务项目的经验,专长于首次公开招股、第二次公开招股、公司收购、直接投资交易、收购及其他企业相关事务。蔡律师能讲流利英语、国语及粤语。 联络 Ricky Choy: 电话: (852) 2507 9755 传真: (852) 2810 0664 电邮: rickychoy@richardsbutler.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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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迪俭 (JONATHAN GREEN)庄律师自1998年5月始为齐伯礼合伙人,1991年在英国和威尔斯取得执业资格,1992年在香港取得执业资格,专长于商业诉讼、诽谤、雇 法。 联络 Jonathan Green: 电话: (852) 2507 9836 传真: (852) 2810 1607 电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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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狄伟 (DAVID HARRINGTON)夏律师1999年在香港取得执业资格,1985年在澳大利亚取得执业资格,获悉尼大学颁发法律硕士学位,专研限制性贸易作业与企业融资。1998年来香港前,是悉尼一家主要律师行商业诉讼部的资深律师。2000年1月成为齐伯礼合伙人,专长於商业诉讼,包括专业疏忽、保险、商业法及公司法。 联络 David Harrington: 电话: (852) 2507 9812 传真: (852) 2810 1607 电邮: davidharrington@richardsbutler.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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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德范 (DELPHA HO)何律师自1999年3月1日始为齐伯礼合伙人,1993年在香港取得执业资格,1994年在英格兰和威尔斯取得执业资格,在香港的证券、一般商务、中国商务工作有丰富经验,一直积极参与中、港两地股权融资交易,包括在香港联交所主板和创业板首次公开招股、国际配售、企业重组及直接投资交易。何律师能讲流利国语、粤语、英语。 联络 Delpha Ho: 电话: (852) 2507 9730 传真: (852) 2810 0664 电邮: delphaho@richardsbutler.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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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敦 (ANDREW HORTON)贺律师自2001年始为齐伯礼合伙人,1994年在香港取得执业资格,1993年在英格兰和威尔斯取得执业资格,工作包括处理航运和国际贸易各方面事务,主要承办与保险有关的诉讼和仲裁,尤其是保单纠纷和追偿案件,主要代表保险公司、追偿代理及银行。 联络 Andrew Horton: 电话: (852) 2507 9827 传真: (852) 2810 1607 电邮: andrewhorton@richardsbutler.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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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基斯 (CHRIS HOWSE)何律师是齐伯礼香港分行资深合伙人,专长於海事和商业诉讼、仲裁,包括租船合同和提单问题、保赔协会各方面事务、国际贸易纠纷、商品纠纷、售货纠纷,尤其精通中国境内的海事和国际商业纠纷,不仅处理位於北京的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员会的仲裁案件,还专长於商业诉讼及事务律师、大律师、医生、牙医、会计师、房地产代理及其他专业人士专业疏忽案件。现为英国特许仲裁员学会(香港分会)会员、香港仲裁员学会会员、伦敦海事仲裁协会赞助会员、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在多本介绍仲裁、海事诉讼、商业诉讼、保险的主要律师指南里,何律师均榜上有名。 联络 Chris Howse: 电话: (852) 2507 9888 传真: (852) 2810 1607 电邮: chrishowse@richardsbutler.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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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丽斯 (ALICE HUTCHENS)罗律师在牛津大学研习法理学,1992年加入齐伯礼伦敦总行受训,1994年在英格兰和威尔斯取得执业资格,其後调往香港分行,1995年在香港取得执业资格。
2001年5月,罗律师晋升为合伙人,现为房地产诉讼部主管,在商业和房地产诉讼有丰富经验,工作范围包括专业人士赔偿诉讼、售货纠纷、一般追偿、建 纠纷、业主与租户法、代理、房地产管理、保安与警卫服务法律以及身体受伤诉讼。 联络 Alice Hutchens: 电话: (852) 2507 9826 传真: (852) 2810 1607 电邮: alicehutchens@richardsbutler.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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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能妮 (DENISE JONG)杨律师1993年在英国和威尔斯取得执业资格,1994年在香港取得执业资格,1998年晋升为本行合伙人,专长於企业融资,包括合并与收购、首次和随後之公开招股、商务工作,尤其着重中华人民共和国业务,能讲流利英语、华语(国语、粤语、客家语)。 联络 Denise Jong: 电话: (852) 2507 9735 传真: (852) 2810 0664 电邮: denisejong@richardsbutler.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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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锦辉 (DAVID KAN)简锦辉律师于1998年获得英格兰及威尔斯律师资格,并于1999年在香港获得律师资格。简律师善于处理医药法律方面的事务,客户主要是医院及医疗服务机构的专业人员,当中包括医生、牙医及护士。此外,简律师也处理人身受伤个案、雇员赔偿申索及商务诉讼,主要出任医疗承保机构、药厂及生物科技公司的代表律师。
简律师本身也是一名医生,获颁医学伦理文学硕士学位,专研精神健康法律。他会说英语与广东话。 联络 David Kan: 电话: (852) 2507 9828 传真: (852) 2810 1607 电邮: davidkan@richardsbutler.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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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惠明(ALEX KAUNG)江惠明律师于1998年在香港获得律师资格,并于1999年获得英格兰及威尔斯律师资格。江律师善长处理复杂商务诉讼及证券监管方面的工作,曾处理过的个案包括联交所纪律个案、香港证监会及香港金融管理局的调查、涉及股份与国际掉期交易商协会 (ISDA) 掉期交易的争议、公司清盘、存在争议的遗嘱认证个案、诽谤个案、司法覆核、董事资格的取消个案以及内幕交易审裁处研讯。江律师会说英语、广东话及普通话。 联络 Alex Kaung: 电话: (852) 2507 9720 传真: (852) 2810 8713 电邮: alexkaung@richardsbutler.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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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玉欢 (DOREEN KONG)江玉欢律师于1996年成为香港执业律师,并于2006年获晋升为齐伯礼律师行合伙人。江律师在房地产交易和物业相关事项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她曾在多类物业相关项目中担任大型银行、企业客户和投资者的代表律师,其中包括住宅、商业和工业物业买卖、企业项目、有抵押贷款和租务。 联络 Doreen Kong: 电话: (852) 2507 9863 传真: 2810 9635 电邮: doreenkong@richardsbutler.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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邝凤玲 (NANETTE KWONG)邝律师自1999年3月1日始为本行合伙人,1989年牛津大学毕业,1992年在英格兰和威尔斯取得执业资格,1995年在香港取得执业资格,专长於诉讼和仲裁工作,范围涵盖一般商业诉讼,包括银行事务、股东纠纷、诽谤、电讯业务、知识产权纠纷,亦专长於航运、国际贸易、信用证纠纷,其中包括香港、伦敦、中国叁地的诉讼、仲裁。在医生、牙医、律师等专业人士的赔偿工作方面也经验丰富。邝律师能讲流利国语、粤语、英语。 联络 Nanette Kwong: 电话: (852) 2507 9825 传真: (852) 2810 1607 电邮: nanettekwong@richardsbutler.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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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爱慧 (IVY LAI)赖律师自2001年始成为齐伯礼合伙人,1995年在香港取得执业资格,在企业融资和一般商务方面,包括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项目、合并与收购、合营交易以及企业遵守法例事宜方面经验丰富,在与中国有关的事务上亦有丰富经验,能讲流利国语、粤语、英语。 联络 Ivy Lai: 电话: (852) 2507 9710 传真: (852) 2810 0664 电邮: ivylai@richardsbutler.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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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连君 (LIANJUN LI)李连君律师于2002年取得香港、英国及威尔斯律师资格。李律师对航运,海事、国际贸易、信用证、航运融资、国际贸易、商事及海事仲裁和中国民商海事诉讼与仲裁均有广泛经验。他是皇家特许仲裁员协会的资深会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大连海事大学客座教授及英国特许银行家学会及国际财政服务协会的认可信用证问题专家。他在1993年到港工作之前曾经在中国大连海事大学和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学习及工作。李律师还有两年的远洋航海经验。 联络 Lianjun Li: 电话: (852) 2507-9857 传真: (852) 2810-1607 电邮: lianjunli@richardsbutler.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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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家聪 (KC MOK)莫律师自2001年始为齐伯礼合伙人,1994年在香港取得执业资格,1995年在英格兰和威尔斯取得执业资格;曾在荷兰银行任职投资银行家3年,执行荷兰银行的合并与收购,以及ABN AMRO Rothschild受托在股本市场执行的项目。莫律师在伦敦大学国王学院取得法律学士学位,专长於中华地区、新加坡、菲律宾的企业融资工作,能讲流利英语、粤语、国语。 联络 KC Mok: 电话: (852) 2507 9775 传真: (852) 2810 0664 电邮: kcmok@richardsbutler.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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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礼信 (DAVID MORRISON)莫律师自1984年始以香港为家,自1992年始为齐伯礼合伙人,1984年在苏格兰取得执业资格,1985年在香港取得执业资格,1992年在英格兰取得执业资格,在证券、金融监管、企业诉讼有超过10年的经验。
莫律师还处理涉及争议的收购与合并、诽谤、欺诈、白领人员的刑事罪行。 联络 David Morrison: 电话: (852) 2507 9838 传真: (852) 2810 1607 电邮: davidmorrison@richardsbutler.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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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伟文 (DAVID NORMAN)罗律师自1986年始为齐伯礼合伙人,在英格兰、威尔斯及香港皆有执业资格,自1984年始一直在香港执业。
罗律师主要负责企业融资、合并与收购,亦就酒店业所涉及的各方面的问题,为酒店经营人与所有者提供法律服务。
罗律师以全球杰出合并与收购律师之一在《环球主要合并与收购律师指南》、《国际合并与收购律师年鉴》榜上有名,还在《全球优秀律师指南》(由钱伯斯环球出版)、《国际资本市场律师年鉴》榜上有名。 联络 David Norman: 电话: (852) 2507 9788 传真: (852) 2810 0664 电邮: davidnorman@richardsbutler.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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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怀谷 (MICHAEL PEPPER)彭律师自1999年3月1日始为齐伯礼合伙人,1998年在香港取得执业资格,1992年在英格兰和威尔斯取得执业资格,在谈判跨境合并与收购方面有广博的经验,一直为私人和公众公司(包括一些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彭律师是由伦敦总行调派来香港分行。
在1998和1999年,彭律师协助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成立创业板,起草适用於创业板的上市规则,并提供法律意见。 联络 Michael Pepper: 电话: (852) 2507 9737 传真: (852) 2810 0664 电邮: michaelpepper@richardsbutler.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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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慧文 (ASHA SHARMA)沈律师自1999年3月1日始为齐伯礼合伙人,1993年在香港取得执业资格,1994年在英格兰和威尔斯取得执业资格,亦是香港合格法律行政人员; 1991年加入齐伯礼受训。受训前,曾为香港最高法院公司事务法官工作近10年,在此期间在民事法庭诉讼程序方面获得丰富经验。沈律师在航运和商务诉讼方面均有经验,工作范围包括货物纠纷、雇法、银行事务(包括汇票、资不抵债、破产)、医疗疏忽、身体受伤索偿,业主与租户纠纷、售货纠纷、代理纠纷、劳资纠纷、交通意外索赔。沈律师能讲流利英语、粤语、印度语、旁遮普语。 联络 Asha Sharma: 电话: (852) 2507 9830 传真: (852) 2810 1607 电邮: ashasharma@richardsbutler.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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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世杰 (CHRIS TANG)邓世杰律师于1997年在香港获得律师资格,并于2001年获得英格兰及威尔斯律师资格。邓律师主要在银团有担保和无担保贷款、资产及项目融资方面具有相当经验,客户包括香港及中国内地以至亚洲各地的银行、金融机构、借款人、项目公司及投资者。
邓律师在各类船舶的船舶融资、银团与双边贷款 (有担保和无担保贷款)方面具经验,为亚洲各地的金融机构和船主提供服务。此外,他经常出任船主及租船商的代表律师,负责处理二手船舶买卖及新造船舶交易。 联络 Chris Tang: 电话: (852) 2507 9720 传真: (852) 2810 8713 电邮: christang@richardsbutler.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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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杰聪 (CHRISTOPHER WILLIAMS)韦律师自1994年始为齐伯礼合伙人,1986年在英格兰和威尔斯取得执业资格,1991年在香港取得执业资格;自1986年始於伦敦总行工作,1991年初调来香港分行。
韦律师的工作范围包括企业融资、合并与收购、直接投资、企业重组、改组。韦律师在欧元出版社出版的《环球杰出合并与收购律师指南》和法商研究社出版的《国际合并与收购律师年鉴》上榜上有名,获评为全球优秀合并与收购律师之一。 联络 Christopher Williams: 电话: (852) 2507 9738 传真: (852) 2810 0664 电邮: chriswilliams@richardsbutler.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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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嘉恒 (GRAHAM WINTER)温律师自1997年始为齐伯礼合伙人,1992年在香港取得执业资格,工作包括处理证券交易所交易、上市、合并、收购、兼并、重组、私人股本、一般企业工作,还参与国际投资、跨境收购及资本市场工作。 联络 Graham Winter: 电话: (852) 2507 9722 传真: (852) 2810 1607 电邮: grahamwinter@richardsbutler.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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